工程施工合同的三種計價類型
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計價方式和風險分擔情況,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一、總價合同。總價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確定完成一個項目的總價,承包人據此完成項目全部內容的合同。這種合同計價類型通常適用于工程量事先能夠準確計算,且實施期間極少變更的項目。總價合同情況下,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僅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自行計算核定工程量??們r合同的工程數量、單價及總價一般不變,除約定的合同范圍調整或者設計變更可以調整總價之外,也可約定人工、材料和設備等部分要素價格波動依據約定的指數調整總價,除此之外的其他風險則由承包人承擔。總價合同一般適用于工程規模較小、技術比較簡單、工期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具備完整詳細設計文件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單價合同。單價合同是由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承包人據此填報單價所形成的合同,其特點為工程量變化風險由發包人承擔,單價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單價合同也可約定部分要素價格依據相應指數波動調整單價。單價合同主要適用于投標時工程數量難以確定,特別是在設計條件或其他建設條件(如地質條件)不太明確,合同履行中需增減調整工程范圍或工程量的工程項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格中工程成本按照實際發生額計算確定和支付。承包人的酬金可以按照合同雙方約定額度或者比例的工程管理服務費和利潤額計算確定,或按照工程成本、質量、進度的控制結果掛鉤獎懲的浮動比例計算核定。成本加酬金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項目實際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承包人由于風險小,其報酬也往往較低。這類合同的缺點是發包人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控制工程成本。一般適用于投標或核定合同價格時,工程內容、范圍、數量不清楚或難以界定的工程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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