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采購項目,履約保證金的退還
1.在2010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規定
履約擔保的退還履約擔保應在監理人向承包人頒發(出具)工程接收證書之日后28天內退還給承包人。
發包人不承擔承包人與履約擔保有關的任何利息或其它類似的費用或者收益。
2、2018版公路標準施工招標文件
履約保證金
本款細化為:
承包人應保證其履約保證金在發包人簽發交工驗收證書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繳納質量保證金前一直有效。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繳納的質量保證金后28天內將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
承包人拒絕按照本合同約定繳納質量保證金的,發包人有權從交工付款證書中扣留相應金額作為質量保證金,或者直接將履約保證金金額用于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復義務。
4、個人建議
合同履行過程中,還會發生很多影響履約保證金退還的情形,比如非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延期竣工驗收問題,合同履行時爛尾樓工程問題等,建議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加以明確。
以上就是對招標采購項目,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的相關說明。如果還有疑問可隨時咨詢西北國際項目管理。公司主要從事工程造價、招標代理、政府采購、工程監理、項目管理。同時公司正在火熱招商加盟中,歡迎加盟合作。
下一篇:建筑工程項目造價預算超標的原因
上一篇:超高層商業建筑工程造價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