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與海岸工程招標
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3萬噸或內河5000噸級以上碼頭;
(2)5萬噸級以上船塢;
(3)水深>5米防波堤600米以上;
(4)10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5)單項合同額沿海1億元或內河5000萬元以上的港口與海岸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2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5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40人。
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1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4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5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以下施工機械與質量檢測設備:
(1)架高50米以上的打樁船或200噸以上的起重船;
(2)8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儀(GPS)、測深儀(多波束或雙頻)或全站儀。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1萬噸或內河3000噸級以上碼頭;
(2)1萬噸級以上船塢;
(3)水深>3米防波堤300米以上;
(4)5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5)單項合同額沿海4000萬元或內河2000萬元以上的港口與海岸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8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以下施工機械與質量檢測設備:
(1)架高30米以上的打樁船或80噸以上的起重船;
(2)4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儀(GPS)、測深儀(多波束或雙頻)或全站儀。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3項中的2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3000噸級或內河1000噸級以上碼頭;
(2)300米以上圍堤護岸;
(3)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港口與海岸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初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以下施工機械與質量檢測設備:
(1)打樁船或起重船;
(2)2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儀、測深儀。
承包范圍編輯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港口與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碼頭、防波堤、護岸、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筒倉、船塢、船臺、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岸與近海工程等。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工程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沿海3萬噸級及內河5000噸級及以下碼頭、水深小于6米的防波堤、5萬噸級及以下船塢船臺及滑道工程、1200米及以下圍堤護岸工程,以及相應的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筒倉、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岸與近海工程等。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工程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沿海1萬噸級及內河3000噸級及以下碼頭、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萬噸級及以下船塢船臺及滑道工程、600米及以下圍堤護岸工程,以及相應的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海岸與近海工程等。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3萬噸或內河5000噸級以上碼頭;
(2)5萬噸級以上船塢;
(3)水深>5米防波堤600米以上;
(4)10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5)單項合同額沿海1億元或內河5000萬元以上的港口與海岸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2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5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40人。
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1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4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5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以下施工機械與質量檢測設備:
(1)架高50米以上的打樁船或200噸以上的起重船;
(2)8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儀(GPS)、測深儀(多波束或雙頻)或全站儀。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1萬噸或內河3000噸級以上碼頭;
(2)1萬噸級以上船塢;
(3)水深>3米防波堤300米以上;
(4)5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
(5)單項合同額沿海4000萬元或內河2000萬元以上的港口與海岸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8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以下施工機械與質量檢測設備:
(1)架高30米以上的打樁船或80噸以上的起重船;
(2)4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儀(GPS)、測深儀(多波束或雙頻)或全站儀。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3項中的2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3000噸級或內河1000噸級以上碼頭;
(2)300米以上圍堤護岸;
(3)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港口與海岸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初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以下施工機械與質量檢測設備:
(1)打樁船或起重船;
(2)2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3)水上定位儀、測深儀。
承包范圍編輯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港口與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碼頭、防波堤、護岸、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筒倉、船塢、船臺、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岸與近海工程等。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工程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沿海3萬噸級及內河5000噸級及以下碼頭、水深小于6米的防波堤、5萬噸級及以下船塢船臺及滑道工程、1200米及以下圍堤護岸工程,以及相應的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筒倉、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海上燈塔、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人工島及平臺、海岸與近海工程等。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工程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沿海1萬噸級及內河3000噸級及以下碼頭、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萬噸級及以下船塢船臺及滑道工程、600米及以下圍堤護岸工程,以及相應的堆場道路及陸域構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礎、土石方、航標與警戒標志、棧橋、海岸與近海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