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中標結果后,招標方和投標方的工作流程
中標后操作流程是什么?做招投標行業的最希望的就是能中標,中標就意味著自己可以承攬相應的工程項目。中標之后我們也需要根據流程進行下一步操作。今天,請大家和招標代理小編一起來了解中標后操作流程是什么?
中標后操作流程:
領取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退投標保證金→繳納履約保證金→準備開始履行合同
招投標中標后,招標方的工作流程
1、中標通知書: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2、中標結果公示: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3、簽訂合同: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招標人和中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訂書面合同。
4、提交書面報告:確定中標人后15日內,招標人應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招標貨物基本情況;
(2)招標方式和發布招標公告或者資格預審公告的媒介;
(3)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技術條款、評標標準和方法、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
(4)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
(5)中標結果。
招投標中標后,投標方的工作流程
1、繳納履約保證金:中標后3天公示期之內繳納,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2、繳納中標服務費:公示期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參考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
3、領取中標通知書:繳納履約保證金和中標服務費之后,方可領取中標通知書。
4、簽訂合同:中標通知書領取后30日內,中標人與招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訂書面合同。
5、退還投標保證金:中標合同備案后,方可領取退還的投標保證金。
6、退還履約保證金:項目驗收完成后,方可領取退還的履約保證金。
中標履行合同
1、義務
合同訂立后,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自己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轉讓或變相轉讓中標項目。中標項目的轉讓,是指中標人將中標項目倒手轉讓他人,使他人成為該中標項目實際上的完成者。
中標項目的轉讓在實踐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使招標投標有名無實,對工程質量造成嚴重影響。從合同法律關系上講,中標項目的轉讓屬于擅自變更合同主體的違約行為。
2、分包限制
中標項目雖然不能轉讓,但可以分包。所謂分包中標項目,是指對中標項目實行總承包的中標人,將中標項目的部分工作,再發包給其他人完成的行為。原則上講,中標人應該獨立地履行中標人義務。
但是,由于有的招標項目比較龐大、復雜,為使中標項目能夠得到更好的完成,法律允許中標人在一定的條件下,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這些條件是:
(1)合同中有允許分包的約定或者分包已經招標人同意;
(2)分包給他人完成的是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
(3)接受分包的人應該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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